星期五, 四月 28, 2006

婆媳落水虽然是个伪问题,但必须投入资源进行协调(daughter&mother in law)

妈妈和媳妇一起落水的话,你会先救谁?这个令无数丈夫兼儿子尴尬的问题到现在都没有标准答案。这对向来喜欢提供标准答案或者说以给任何问题提供标准答案为己任的中国人(尤其是社会知识精英)来说同样也是件非常尴尬的事儿。

上个月在京期间,和士伟夜酒长话,谈到了对问题的定义。士伟的大体意思是说:一个问题如果在现有的条件下找不到任何解决措施和办法,那这个问题就不是一个问题,就是个伪问题,也就谈不上什么解决或者回复了。基于这种理论,me一直认为所谓婆媳落水根本就是个伪问题。

把该问题连根拔起,看似可以不再为此类问题苦恼,但每天上演的婆媳大战仍出现在任一家庭中,并不因为me把它定义为伪问题而不再发生。久为人子初为人夫的me对此的体验越来越具体,越来越深刻。家庭和睦是一种伟大的理想,更何况圣人教导我们如果要出去混,首先要能把家事摆平,即所谓修身齐家平天下。为了占领理论上的制高点,引领家庭发展,保障和谐生活和工作,me只好不揣弊漏浅薄,谈谈看法。

婆婆在英语中叫mother-in-law,即法律意义上的妈妈,媳妇则是daughter-in-law,即法律意义上的女儿。法律意义一词道尽冲突实质,因为关系仅仅是法律上的而非血缘,后者牢不可破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前者则完全不然,随时有破裂重组的可能。这是导致矛盾发生的基础因素,因此要时刻牢记,尤其是在矛盾爆发的高潮,更要多想想这个基础因素,不要晕头转向,更不要怨天尤人。

在法律上组合在成一个家庭,是因为男女成婚。丈夫既是妻子的丈夫,也是母亲的儿子,是联系两个重要女性角色的枢纽。和妈妈有血缘关系,和妻子则有感情基础,这是男人能够使家庭和谐的底层因素。要解决矛盾或者让矛盾压根儿就不发生,男人要玩转或者说妥善处理血脉和感情,它是维系家庭的黏合剂。


不管是分的诱发还是和的基础,男人都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此说,婆媳矛盾严重的家庭,问题肯定出在男人身上,要么是男人很弱势,压根儿没法影响这两位重要女性,要么是男人在家庭关系上关心不够,投入的时间和感情资源也严重不足。

另外从时代的发展角度来看。封建社会的社会细胞是架构庞大人员众多的家庭,需要用孝来维护纲常道德,进而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孝成为儿子媳妇的重要任务和精神负担。于是才有前年媳妇熬成婆的舒畅和辛酸。但那个时代已经土崩瓦解,在人人向钱看的所谓市场经济形势下,作为道德纲常核心元素之一的孝也被严重削弱。婆婆以孝道为武器胁迫儿子和媳妇就范的案例已经几乎不存在了。反倒是媳妇作为家庭发展的核心力量,以其时代性、向前性为契机逐渐取得了家庭事务的主导权,在家里发号施令,把管经济要脉。可以说是时代形势的不同,导致了道德、经济重心从婆婆身上转移到了媳妇身上。这不,一篇《一个很牛的婆婆写给媳妇的一封信》道尽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婆婆的愤懑和爆发。为人子者注意了,你是否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和妈妈聊天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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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条评论:

匿名 说...

这个问题我来发表些评论~其实这个落水的问题我相信在大多数多为孝子男人的心理早已有了答案,不过碍于老婆面子以及家庭和睦,不肯说出来而已。因为我不止听一个人说过:‘老妈只有一个,老婆可以再找。’并也就这句话很愤怒的与老公及其朋友讨论过,觉得这句话是对人妻的侮辱。他们质问我:“这个问题的本身的正确性你可以否认吗?”仔细想想是这样,但总觉得有问题而且心里总也还是不平。想来想去,终于想清楚了一点,就是我也是孩子的妈妈,只要是妈妈就是唯一的,已为人父的男人如果再找老婆给小孩也只能找的是后妈。但是是儿子的后妈,不是自己的,所以就没有那么紧要。所以再这么仔细认真的辩论下去就真的会伤了感情。结语:就我认为,应该救离自己最近的那个,抓紧时间是最重要的,不要再花费时间考虑先救哪个,如果再这样下去可能哪个都救不了了。。。

匿名 说...

另外,漏了一句话:婆婆也是人母和人妻,作为儿子的如果听到老爸在念叨“老妈只有一个,老婆可以再找”心里会是什么滋味呢?所以,奉劝那些自以为很高明的人趁早把这句话收起来吧,最多你在心里念叨下但不要说出来给自己的老婆听。虽然经分析是正确的,但我还是听一次恶心一回
楼主抱歉,我这是借你的题抒发了我以前积郁的愤怒,吁~~现在舒服多了:)

匿名 说...

续起因:落水的问题很早的时候我也问过老公,记得老公回答的谁离我近就先救谁,有一个没救上来就我也不活了。问题起因是老公有个朋友,和女朋友已经谈婚论嫁了,但是因为朋友老妈说经算命二人不合,然后就决然和多年相处的女朋友分手,结果分手没多久女友就闪电般结婚,可见伤之切痛之深。朋友的解释就是那句话“老妈只有一个,老婆可以再找”,随后就引发了我和老公及其男性朋友的争执、后来的愤怒和今天的帖子